来源:鲁中网
2022-03-30 19:28:30
鲁中网淄博3月30日讯(记者 王钰程 通讯员 宋超)3月30日,记者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3月25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以来,截至目前,淄博市累计办理通行证19314张,其中线下办理18256张,线上办理1058张。
3月25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明确了“自3月25日起,试运营开通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规定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含往返),独立编号,一车一证;线上通行证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自动生成电子通行证(二维码);司乘人员可将其下载至手机等移动客户端;驾驶人在测温正常的基础上,持通行证、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
为强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需求,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印发了《关于做好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熟知通行证网上办理事项,安排专人轮流值守,高效完成电子通行证审核工作,并迅速组建应急运输保障专班做好电子通行证省内互认,对持有电子通行证的车辆启动优先和快检程序,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要快速放行,不得擅自限制通行。
据介绍,市内注册企业或承运车辆所有人,进出淄博市所在县(市、区)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物资车辆,发货方、收货方或承运方其中一方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提交基础信息后,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可出证。
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节约办理时间,让企业及司乘人员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最大限度提升办证效率。
在畅通网办渠道的基础上,通行证线下办理仍然保留,由申请通行证的企业单位,自行下载、填好通行证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淄博市交通运输网站http://jt.zibo.gov.cn/政务公告栏下载),向所属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由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