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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分配105套产权型人才公寓

来源:鲁中晨报

2022-11-21 08:48:33


  本报综合消息 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高青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高青县2022年产权型人才公寓进行第二次分配。

  人才公寓面向“淄博人才金政37条”下发后(2019年11月21日以后),新到高青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人才分配(须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2日)。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按照研究生学历招录的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研究生学历申请人才公寓。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高青县无住房。

  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12月2日前向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产权公寓共105套。购房价格根据《高青县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分两部分确定,“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按照市场价的75%确定,“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以外的部分按照市场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