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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开选任95名人民监督员 报名时间截至4月10日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2025-03-18 09:07:47


  3月17日,记者从淄博市司法局获悉,淄博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95名人民监督员,报名时间截至4月10日。

  人民监督员选任资格条件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年满23周岁中国公民;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连续任职已满两届的,不得再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为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市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案件、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可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和组织推荐。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报名时登录淄博市司法局网址 ,打印并填写《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三份。

  在经常居住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以下材料: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所获表彰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三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4张。各区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统一汇总后报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司法局组织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在淄博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淄博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在淄博市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公布人民监督员名单。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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