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人大
2026-03-16 18:10:06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艳辞去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3月16日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艳辞去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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