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11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崔建国 司丽丽)淄川一村民在家门前的苗圃里种植了2株罂粟用来观赏,没想到是违法行为。目前,村民种植的罂粟已经被铲除。
4月10日,淄川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的警务助理巡逻时,发现一村民在家门前的苗圃内种植了2株罂粟。警务助理立即将情况向民警进行汇报。
据种植罂粟的村民柳某称,他听说罂粟花朵很漂亮,就种了2株罂粟用来观赏,没想到是违法行为。柳某及时承认了错误,并主动配合民警将罂粟铲除,民警对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周围居民讲解《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内容,告诉居民只要是毒品原植物,哪怕只种植一株,也属于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鼓励市民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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