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存三千返四千 刚付三次就耍赖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2-26 09:38:00


  降低服务标准 擅自中止服务 卷款跑路……

  预付卡猫腻多 消费者维权难

  记者 姜涛

  在服饰店办理会员,预存费用后可返加油卡,且返还力度还不小。不明故里的消费者为获得优惠盲目跟进,不料却因此陷入纠纷。

  “承诺的是预付3000元,可分10个月返还4000元加油卡,但返了3次后,店家便停止了返还。”消费者说。

  提及预付式消费,相信许多市民并不陌生,现实中,预付式消费已遍及众多服务行业,很多商家为了争取客户,纷纷推出预付式消费服务,办理预付卡的折扣也越来越大。

  饱受诟病的预付式消费其背后存在哪些消费陷阱?商家的“霸王”条款又暗藏怎样的猫腻?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注意哪些细节?

  日前,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市民投诉

  服饰店预存费用 返加油卡遭群诉

  在服饰店办理会员,预存费用后可返加油卡,这一听似划算的“买卖”,却令众多消费者陷入维权难的困局。

  “承诺的是预付3000元,可分10个月返还4000元加油卡,但返了3次之后,店家便停止了返还。”

  2月20日上午,家住周村的曲女士在向记者讲述自己的遭遇时,显得气愤而又无奈,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她被在一家服饰店的会员卡搞得焦头烂额,维权之路亦是十分坎坷。

  曲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3月底,她在“周村才子服饰店”办理了会员,促使其办理会员的原因是源于该店推出的“超级福利”活动。

  “服饰店可预存费用返还加油卡,且返还力度还很大,当时我也有点纳闷,但店家对此解释称,这是他们跨界整合餐饮、汽车服务、超市、加油站等行业推出的新思维模式。”

  听了对方的介绍,曲女士交了3000元钱,而后便开始坐等店家返还加油卡。

  据曲女士介绍,加油卡的返还活动是从2018年6月底开始的,当年的6月、8月、11月她各领了一次,每次400元,合计1200元。

  “当时,还感觉十分划算,因为比自己从加油站办卡的优惠力度要大很多,但返还了3次之后,便出现了问题。”

  曲女士告诉记者,自2018年11月第三次返还后,店家便停止了加油卡的返还活动,她因此向店家提出了退出活动的请求,但退费一事至今未能解决。

  而曲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2月21日上午,另有50余名消费者集体找到本报,他们所遇到的情况与曲女士几乎如出一辙,均为在“周村才子服饰店”预存了费用,但在等待返还加油卡及其他商品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办理会员时间较晚的柳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8年9月在“周村才子服饰店”交了2500元钱,店家同样承诺分次返还4000元加油卡,但交钱后不久对方便停止了返还活动,导致其未领到一分钱油卡。

  当天下午,根据广大会员提供的信息,记者尝试与“周村才子服饰店”进行联系,但遗憾的是,店家给会员预留的电话始终处于“暂时无法接通”的状态。

  “春节后过,当地这家服饰店一直处于关门歇业的状态,真担心我们交的钱会打了水漂。”

  据来自周村的消费者们介绍,日前,他们已就此事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周村警方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记者调查

  预付式消费背后的诸多陷阱

  现实中,预付式消费已遍及众多服务行业,很多商家为了争取客户,纷纷推出预付式消费服务,办理预付卡的折扣也越来越大。

  饱受诟病的预付式消费背后存在哪些消费陷阱?商家的“霸王”条款又暗藏怎样的猫腻?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注意哪些细节?2月22日至23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走访中记者发现,目前,与市民生活联系较为密切的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于洗车洗衣、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的风险则主要集中在退款难的问题上。

  2月22日上午,在位于张店区柳泉路与联通路路口附近的一家健身俱乐部,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店家咨询预付卡的办理事宜。店员介绍说,健身卡的办理主要是以预付式消费方式为主,办理之后无法退卡,但可以转卡。

  “转卡需要交纳转卡费,具体费用以会员所办健身卡的预付金额而定。”工作人员说。

  随后,当记者询问无法退卡和转卡费的规定有何依据时,工作人员则解释称,办卡前,会与消费者签订协议,协议中对此有明确说明,消费者签订了协议既视为认可。

  当天上午,在位于金晶大道与华光路路口附近的一家洗车店内,店家推出的预付卡消费的优惠活动让不少前来洗车的市民感觉纠结。

  “正常洗一次车要20元,而预存300元后洗一次只要15元,除此之外还送两次抛光打蜡,听起来是划算,但实在是不敢再存钱办卡了。”

  在此洗车的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此前,自己曾有两次办理预付式洗车卡的经历,而两次均是洗车卡用到半程,洗车店便关门了,老板的电话打不通,维权却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2月23日上午,淄博一广告设计公司的负责人余晓洁告诉记者,近年来,各类预付式会员卡的设计制作业务已然成为他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每个月的接单量多达三四十笔,每单预付卡的制作量均不低于1000张。

  “目前,有的商家还将自行拟订的条款印刷于预付式会员卡的背面,其中不乏办卡后不补、不退、不得转让或收取高额转让费等内容,在预付式会员卡盛行的同时,商家的自拟条款也是越来越‘霸道’。”

  如余晓洁所说,调查中记者发现,在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有商家不仅自行拟订“霸王”条款,甚至还自赋最终解释权,消费者办卡后常会面临如对方经营场所改变、服务标准降低、变相涨价、擅自中止服务,甚至是卷款跑路等风险。

  专家说法

  预付式消费亟需弥补监管漏洞

  调查中记者发现,导致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消费维权难的原因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商家在发卡之初就设下陷阱,消费者对被侵权的后果难以预料;商家利用“霸王条款”宰客,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商家钻法律法规的空子,造成监管部门处置消费纠纷困难。

  2月23日下午,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於伟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相关执法部门对预付式消费纠纷只能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近似的条款进行调解处置,缺乏针对性和权威性。

  如杨於伟所说,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虽商务部曾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就规模企业、集团企业和品牌企业发卡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未规定“其他企业”的发卡资金存管和业务情况上报制度。也就是说,这类数量众多、规模较小的其他发卡企业,对其预收资金和业务经营情况尚无明确的监管措施。

  “由于缺乏监管措施,导致消费者维权难,虽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但因为此类纠纷案值较小,消费者多不愿花费时间精力,常选择放弃,这无异于纵容了不法商家,使对方愈发有恃无恐。”

  杨於伟介绍说,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治理预付式消费还须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或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列出专门条款,对发放预付卡的主体资质、发卡规模数量、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格式合同主要内容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同时,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副教授左月华也对此表示,预付式消费经营方式的出现,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经营模式的变革,也是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不可否认,其存在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和接受对象。

  “预付式消费纠纷多,根源在于相关法规不健全及监管缺失,而个别商家只不过是利用了法规和监管的漏洞,因此,预付式消费亟需弥补监管漏洞。”左月华介绍说。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