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法院反馈重点评议内容和意见建议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6-10 15:03: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伟6月4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专项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会议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市法院院长王玮出席会议。 

  会前,市委书记周连华专门作出批示:“人大评议工作针对性强,抓得严实,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扭住不松,监督各部门逐项进行整改,并以整改为契机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改进作风、时效和质量 

  翟乃翠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对照周连华书记批示要求,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把握整改重点,分类做好整改工作,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人大代表、取信于三级人大机关。 

  王玮表示,全市法院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具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评议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截至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共征集意见建议6533条。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1517条,分类梳理汇总为82条。同时,按照“精准、管用”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分析选取了人大代表和群众普遍关心且年内能见效的10条意见建议,作为重点评议内容。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评议内容 

  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部署,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解决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切实加大涉及企业产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解决企业司法需求与审判职能延伸不匹配的问题。建立涉企法律服务联络长效机制,结合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汇编涉及保护企业经营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对与企业经营有关的诉讼,尤其是涉及企业破产重组、担保关系复杂的金融纠纷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解决超标的查封、保全措施不规范的问题。 

  二、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认真落实“一次办好”,简化已判决案件的诉讼费退还手续。完善网上立案工作,对特殊群体采取现场立案与网上立案相结合的方式,不搞“一刀切”。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时间,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久调不判的问题。完善“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格局。增加便民服务设施,成立巡回法庭、法律工作站、建立便民窗口等,方便业务咨询和办理。完善司法救助措施,设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减、免、缓经济特别困难当事人诉讼费。 

  三、着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多层次、多角度向群众宣传犯罪规律及防范知识。 

  四、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农村养老、棚户区改造、彩礼纠纷等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加强老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有效杜绝因婚姻家庭纠纷处置不到位引发信访矛盾隐患的问题。 

  五、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机制。加强执行力度,对多年积压的执行案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限期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惩戒力度,用足用好网络查控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解决对失信被执行人震慑不够问题。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高执行工作公信力和影响力。 

  六、健全审判权力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举措,着力解决案件程序、裁判文书瑕疵、超审限办案以及执行款过付、查封保全和司法强制措施适用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员额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着力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加强“智慧法院3.0”建设,实现类案推送、电子卷宗流转、审限预警等智能服务,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七、提升法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办案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解决对蕴含复杂敏感因素的案件鉴别力不高的问题。加强年轻法官队伍建设,组织年轻干警到立案、信访等一线岗位磨炼,解决年轻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 

  八、切实加强法官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庭审时法官不充分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待当事人冷横硬烦推的问题。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执纪监督,解决工作推诿扯皮、不落实慢落实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九、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法庭建设布局,强化法庭力量配置,实现就近向群众提供立案、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司法公开、法律咨询等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强化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解决基层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完成繁重任务中力量配备、工作协调等方面的问题。 

  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军营)、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宣传法律知识。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解决接受监督、与社会互动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定期公布群众较为关心的案件,推进庭审直播,解决执法办案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信任度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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