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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了补偿领了又反悔不拆了 执法人员对“钉子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7-01 09:43:00


  鲁中晨报-鲁中网6月29日讯(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郎夫 张烨楠) 还房拆迁协议早已签订,拆迁补偿也早已到位,但拆迁“钉子户”陈某就不搬走。6月28日,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行动,对这一“钉子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现场,陈某依然不依不饶,并爬上房顶相威胁……

  6月28日早上7点半,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公安、消防、城管和村镇等部门联合行动。各路人员冒雨赶到张店区马尚镇东北村“钉子户”现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陈某见状,爬上房顶威胁。为防止发生意外,消防员一面铺设气垫,一面将消防云梯伸向屋顶。执法人员攀爬上去,将陈某架护到云梯护栏内平稳落地。执行法官向陈某宣告强制执行令,并将她拘留带离现场。

  据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潘红军介绍,此次强制执行是一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案件。2005年,张店区马尚镇东北村旧村改造,与村民陈某达成宅基地还房拆迁协议。2006年,东北村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结束以后,村委依约履行协议,陈某分得两套返还拆迁住房。在领取住房钥匙时,陈某再次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依据政策返还剩余住宅面积补偿款。2009年,随着东北村全面新农村住房建设推进,陈某拒不履行原拆迁协议。2016年,东北村村委要求陈某履行协议,陈某拒绝,成为拆迁“钉子户”,导致旧村改造后续工程停滞。村委多次同陈某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陈某按照与东北村村委签订的协议,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拆除义务。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7年10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某上诉理由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执迷不悟,仍然拒绝履行约定义务。

  在执行现场,记者注意到,执行人员认真清点搬运完陈某旧宅中的物品之后,拆迁行动随即开始。两台履带拆迁机械仅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将“钉子户”夷为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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