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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680元办保健套餐 一次没做退款难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7-12 09:03:00


  鲁中晨报-鲁中网7月11日讯(记者 张培)近两年前,市民牛女士在淄博新区一家美容院预交680元,购买了保健套餐,一次都没有消费过,如今美容院已转让,她想退款却犯了难。

  今天上午,张店的牛女士向记者介绍,为了保养身体,她于2017年10月29日在张店龙凤苑小区附近的“金百合美容院”交680元办理了保健套餐,可以享受30次身体保养服务。当时商家承诺没有使用期限,让她放心享受服务。

  后来,因为生孩子、看孩子等种种原因,她一直没有去做身体保健。一直到今年6月下旬,她来到上述美容院,想预约时间来做保健。该店负责人告知她,美容院早已转让,虽然可以为她做30次保健服务,但必须在今年10月1日前全部做完,否则她当初办的健康套餐就作废了。

  “美容院转让时,没有人通知我。”牛女士觉得,当初美容院方面承诺服务没有期限,如今店面转让了,却要求她在规定时间内消费,她感到不合理。她要求退费,被商家拒绝。

  随后,记者来到金百合美容院向相关负责人王女士反映了上述情况。王女士表示,她于2018年8月接管了美容院,当时前任店长并没有交接老顾客预交的费用,只是留下了30多个名单,她可以继续为老顾客服务,但无法给老顾客退款。她建议,老顾客如想退款还需找前任的店长协商解决此事。

  山东远信律师事务所苏建华律师对于消费者牛女士遇到的情况表示理解,但办理了保健套餐拖了一年多才去消费,牛女士的做法有点合情不合理。对于提前预交给商家的费用,牛女士有权要求商家返还。

  但苏律师称,美容院属于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类单位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个人老板负责,公司是企业法人负责,那么就牛女士遇到的情况来看,如果现任的商家老板未与前任商家老板交接消费者的预交款,那么现任的商家老板就没有义务去给消费者退钱,牛女士只能向前任老板主张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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