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18 16:27:00
鲁中网·海报新闻7月18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烨楠)7月18日14时,张店法院集中开庭宣判了王某某等22起危险驾驶案件。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22名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后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22名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达到80mg/100ml以上,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2名被告人除1人情节轻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他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被判处拘役一到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至一万不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