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8-03 09:43:00
鲁中网·海报新闻8月2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跃峰)2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青大队获悉,7月份,高青交警共查处酒驾49起,醉驾22起,并对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追刑的22人进行了曝光。
案例一:
7月4日14时41分左右,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芦湖路大桥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6.5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7月6日15时20分许,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高淄路与寿高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6.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7月23日15时10分许,孟某某驾驶一辆牌照为鲁CZ15XX的黄色小型汽车沿广青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至大李村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孟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6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孟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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