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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安交警重拳打击非法“带路” 俩月行政拘留12人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9-23 19:4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9月23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 陈建祥)有人在交警队门口暗中盯梢,一旦有警车出动马上尾随跟踪,把交警动向通报给超载大货车车主,以帮助车主逃避交警查处。截至9月22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果断行动,多警种联合执法整治非法“带路”行为,将盯梢、跟踪周村交警的“带路车虫”于某平、毕某成及为逃避公安交警查处而花钱“买路”的车主谢某章、程某峰、丁某、谢某明、解某广等人抓获。淄博公安交警周村专案组集中打击整治“带路车虫”2个月以来,已行政拘留12人。 

  所谓“带路车虫”是非法“带路”人员的俗称,他们受雇于运输企业、大货车司机,或直接为自家车辆服务,通过蹲点守候、盯梢跟踪等方式,为超载大货车逃避交警查处提供“情报”。 

  近年来在道路运输行业中滋生出来的“带路车虫”,及其所袒护的大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严重碍公安交警执行公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及公共安全,严重破坏交通运输秩序。 

  为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违法乱象,维护交通治安秩序和道路运输环境,自7月下旬开始,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署开展严打非法“带路”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行动以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主力军作用,实行多警种联动机制,在全市各区县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行动以来,淄博公安交警积极排查嫌疑车辆,收集线索,先期联合周村公安分局,抽调刑侦、治安、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种精干力量,专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带路”行为专案组。 

  专案组从于某平案入手,通过分析研判、全面摸底等方式,成功锁定并抓获了一批非法“带路”人员。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查处而花钱“买路”的车主,也依法受到处罚。截至目前,已有12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侦办中。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付峰介绍,超载后的大货车自重加大,制动距离增加,危险系数上升,全国各地因超载大货车发生的惨剧屡屡发生。但有些人却无视生命安全,挑战法律权威,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盯梢跟踪执勤警车的方式,为超载大货车提供信息,带车绕卡绕道躲避检查。 

  淄博公安交警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带路”“带车”等违法犯罪行为,铁腕整治“路虫子”“车虫子”等害群之马,坚决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典型案例: 

  于某平,自2018年5月份以来,多次通过驾车跟踪、盯梢交警队执勤警车的方式,将执法车辆执勤时间、地点,利用微信等方式提供给超载大货车车主,帮助超载大货车逃避违法处罚,并以此谋取私利,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丁某,自2018年5月份至2019年7月份,因其经营的大货车超载拉货,为躲避交警部门查处,丁某利用于某平“带路”方式,获取交警查处违章时间及地点等信息,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解某章,8月28日其经营的大货车因涉嫌超载被周村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在执勤民警将车辆带往联合治超停车场过磅时,解某章指使该货车司机逃离现场并将大货车钥匙带走,致使交警部门无法对该大货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经查,自2018年6、7月份以来,因其经营的大货车超载拉货,为躲避交警部门查处,解某章利用于某平“带路”方式,获取交警查处违章时间及地点等信息,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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