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11-12 08:42:00
鲁中晨报-鲁中网11月11日讯(记者 刘文思) 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取消和下放市级政务服务事项8项。
此次取消和下放市级政务服务事项8项,其中,取消政务服务事项5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下放政务服务事项3项(行政许可2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目录涉及的实施机关均为市住建局,事项名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等。
据了解,按照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本区县、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及时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按照相关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部门服务大厅办理;对取消的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服务“缺位”“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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