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1-18 19:01: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1月18日讯(记者 李庆宇)11月18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注销“淄博市张店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及“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事业单位的公告。
鲁中网记者了解到,根据《淄博市编办、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编办发〔2018〕1号)规定,按照《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店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张发〔2019〕1号)要求:“整合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组建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财政局代管。撤销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事业单位建制。”经举办单位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同意,拟申请注销“淄博市张店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3495179275F”、“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3F50340280K”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据悉,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淄博市张店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及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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