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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触碰疫情防控高压线 高青警方4天刑拘1人行政拘留4人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2-04 09:07:00


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依法给予徐某东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鲁中网·海报新闻23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高文真)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高青公安强化打击就是防控的理念,对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务、干扰疫情防控等违法行为“零容忍”,4天内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涉疫情违法犯罪人员5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人。 

  1月30日,田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徐某东酒后与父亲发生争吵,为了撒气,无故踢踹放在某村口用于防疫工作的车辆,致使车身凹陷,车漆掉落。造成损失1000余元。1月31日,依法给予徐某东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1月30日16时许,花沟镇村民王某酒后骑电动车经过某疫情防控劝返点回家时,以劝返点用的红布条阻碍其通行为由,将劝返点旁的木质桌子摔坏,损失价值60余元。1月31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被毁坏的桌子。

  2月1日,花沟镇村民付某因村负责人为疫情防控需要,让其将自家门前的沙发移走而不满,心生怨恨。于次日凌晨1时许,将村头劝返点桌椅损毁,损失价值200余元。2月3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2日,县城居民刘某不听劝返点工作人员劝阻,强行闯岗,驾驶车辆无故将劝返点封路用的隔离栅栏撞开,造成隔离栅栏一端底座扭曲变形,损失价值70余元。2月3日,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2月2日下午,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轿车,窜至田镇街道办事处某疫情防控劝返点,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无故冲撞劝返点封路设施,并冲撞劝返点工作人员。随后又窜至另一劝返点,无故将劝返点封路用的横幅扯下。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时,公然挑衅民警,驾车疯狂逃窜,造成恶劣影响。最终经过大量摸排工作,在县城某饭店将正在吃喝的徐某抓捕归案。2月3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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