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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日均出动警力11000余人次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2-21 18:01:00


全市公安机关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媒体通气会现场。

  鲁中网·海报新闻221日讯(记者 崔中英 通讯员 胡云雷)221日,淄博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媒体通气会,对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进行通报,并介绍下一步工作重点。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齐进山、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治安支队政委江山、法制支队支队长吴鹏参加会议并通报有关情况。鲁中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20日,立案在侦涉疫类刑事案件11起,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109起,全市公安机关日均出动警力11000余人次,参加联合摸排走访小组2515个,先后设立24小时联合检查点39处。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齐进山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武传海进行通报。

淄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江山。

淄博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吴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概况:采取“六控”措施 严厉打击涉疫类案件 

  淄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启动战时机制,全员停休,全警在岗,组织地毯式摸排,采取视频监控、邻居管控、大数据侦控、物业巡控、亲朋劝控、全面封控“六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市公安机关还出台了《淄博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全力保障复工复产。 

  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涉疫情防护用品的非法经营、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诈骗等犯罪活动。截至220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在侦涉疫类刑事案件1112人,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109132人。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突出抓好精准摸底排查,确保应控尽控、应隔尽隔、全收全隔、不漏一人;严密隔离措施,实行“一人一专班、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加强联防联控,规范检查站点查控流程,加强车辆通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交通管理联防联控情况:设立24小时联合检查点39处 办理通行证5568台次 

  126日起,市公安机关与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和各区县进出城主干道先后设立24小时联合检查点39处。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4819人次,警车4435辆次,检查来车387923辆、劝返11765辆,检查人员575263人,劝返14326人。 

  1286时起,市公安机关对运输生活物资类、应急物资类以及应急处置类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在各检查站开辟绿色免检通道,对持证车辆一律立即放行。市公安机关推广应用互联网“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截至目前,共办理《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5568台次、禁区通行证5394台次,其中网上申领3005台次。 

  市公安机关实时监测全市重点卡口过车数据,同时,根据复工返程情况,随时优化信号灯配时设置,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市公安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做到不扣车、不扣证,缩短处理时间;对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事故,电话引导当事人通过12123线上处理,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理赔,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或电子的形式送达当事人。同时,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业务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先后受理群众网上车驾管业务申请1750笔,接听企业群众电话3400余个,预约办结查验业务176笔。 

  随访走访及社区管控情况:日均出动警力11000余人次 参加摸排走访小组2515个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日均出动警力11000余人次,参加联合摸排走访小组2515个,分门别类、逐户逐人进行网格化、地毯式精准排查,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一人一套专班,摸清密切接触者详细信息,建立树状关系档案。 

  在社区管控方面,全市公安机关出台《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居)出入管控指导意见》,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村),主要采取外防输入策略,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管控进出车辆和人员;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村),主要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对出现病例的楼房涉及病例单元、平房临近有密切接触者范围之内所有平房进行封闭;出现暴发疫情的,对整座楼或整个村进行封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扩大封闭范围。 

  市公安机关加强重点聚集场所管理、公共区域管控、出租房屋管理等,严格旅馆、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管理,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在室内举办的各类宴会、聚会、庆典等人员聚集活动一律暂停,直至疫情结束。 

  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情况:坚持“快”“精”“准” 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109 

  全市公安机关专门成立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群,及时下发上级工作要求,24小时在线第一时间解答基层办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疑难法律问题。市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要求,最短时间内审核案件,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打击时效性。 

  全市公安机关围绕依法办理疫情防控期间高发违法犯罪案件,与市检法司三部门会签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打击十种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20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在侦涉疫类刑事案件1112人,其中,诈骗89人,寻衅滋事11人,盗窃1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1人。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109132人(寻衅滋事54人,扰乱公共秩序17人,阻碍执行职务9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0人,其他32人),其中行政拘留94人,罚款31人,警告5人,不予处罚2人。 

  市公安机关还组建了以法制支队牵头、各分县局法制大队和各机关警种法制部门、各派出所专兼职法制员共同参与的全市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专班,进行24小时值守备勤,随警作战。同时,市公安机关对涉疫情重大、敏感、复杂案事件,主动与检法机关沟通对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确保案件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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