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3-18 15:25:00
鲁中网·海报新闻3月18日讯(记者 张琦)近日,齐都公安局查获了一起制售假冒防疫物资案件,一公司非法生产次氯酸钠类消毒液达10余吨,非法获利1.8万余元。
2月下旬,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在对辖区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现场巡查时,发现某企业院内存有大量次氯酸钠溶液(84消毒液原料),而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并不涉及这种危险化学品。民警从氯酸钠溶液主要用途结合和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分析,判断该企业极有可能存在涉嫌非法生产加工防疫物资行为。
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与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立即对该企业开展调查。经警方调查查明,该公司在无相关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次氯酸钠类消毒液达10余吨,冠以省内某企业商标品牌进行成品罐装出库销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非法获利1.8万余元。
目前,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已将案件依法移送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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