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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柔性引才实施办法 最高给予300万经费支持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4-09 21:42:00


  鲁中网·海报新闻49日讯(记者 李庆宇)4月9日,淄博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淄博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宣讲会,对《办法》中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鲁中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淄博市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的,淄博市将给予其最高300万元人才和项目经费支持。 

  据了解,柔性引才是指淄博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原则,围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一种引才机制。《办法》内容包括柔性引才界定、引才主体、引才层次、引才类型、人才管理服务等共10条。在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类型、奖补范围、标准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主要规定了六类柔性引才项目。淄博市对柔性引进人才主导建设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或名师工作室、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平台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平台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平台奖励。 

  对用人单位新建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全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淄博市将给予30万元支持,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最高支持100万元;院士工作站的在站聘任院士可申请省财政每月2万元的生活津贴和每年10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对获得省级资助的聘任院士,市财政按1:1进行配套资助;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开题报告后,给予一次性招收补贴5万元,出站后留淄全职就业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特别地,对于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15万元生活补助;对于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高校、科研院所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后来(留)鲁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统筹给予15万元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 

  同时,对与用人单位签订4年以上(含4年)聘用合同和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每年在淄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并实际领取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每年按照劳动报酬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而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淄博市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给予所在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 

  记者了解到,柔性引进人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淄博市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外市取得的职称和职业资格与淄博市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将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引进单位可以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此外,对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在市内企业转化的,淄博市对该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支持50万元。对淄博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全资设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其全职聘用的各类人才可申报淄博市各类重点人才工程,符合条件的引才单位(个人)可享受“伯乐奖”引才奖励政策。  

  “我市现有的人才工程申报、奖补等政策,均以‘全职工作’为必要条件,柔性引进人才无法享受。《办法》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突破,同时引才范围和引才主体界定更加清晰,各类引才形式的奖补标准也进行了细化。我们还将柔性引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服务范围,定期调研、走访和座谈,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问题。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办‘淄博精英卡’,凭卡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今年年内我市计划为大约600人发放‘淄博精英卡’。”淄博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崔向军向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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