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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高频次业务在线秒办 “淄博微警务平台”上线运行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14 14:45:00


发布会现场。

工作人员介绍“淄博微警务平台”情况。

工作人员介绍“淄博微信110报警平台”情况。

  鲁中网·海报新闻514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胡云雷5月14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淄博微警务平台”暨微信110上线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淄博微警务平台特色功能进行介绍。鲁中网记者了解到,市民在该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后,即可生成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同时可在该平台在线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等11项高频次业务。 

  淄博微警务平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全程监督”为建设原则,将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有效融合,连接贯通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体系,避免群众在多平台中重复注册、多次认证;通过“实名注册、刷脸认证”,可实现交警、出入境、治安、网安、禁毒、监管等公安业务的办理平台推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扫码挪车、交通违法处理、禁区通行证办理等11项高频次业务的在线秒办,每年预计可实现20余万群众无需到实体公安机关办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淄博公安微警务平台。

  记者进入淄博微警务平台看到,整个平台分为三大功能区,第一部分为业务功能区,放置的是新推出的11项高频次全程网办业务;第二部分为电子证件功能区,放置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第三部分放置的是全市公安对外服务窗口地址、电话、服务时间,方便市民查找办理公安业务。 

  “比如以前市民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民警查询后开具纸质版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果在外地工作需要此类证明,也必须回到户籍地办理,从时间和空间上带来诸多不便。现在,只需登录微警务平台,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个人信息及证明用途,后台通过调取9大数据库查询、比对,确认没有犯罪记录后,市民在‘个人中心’-‘我的证明’中就能拿到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加盖‘淄博市公安局证明专用章’,市民可随时开具、下载、打印使用,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且与纸质版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市民节约了办事成本。”发布会上,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丁刚介绍说。 

淄博微信110报警界面。

  除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堵路移车功能是淄博微警务平台的另一大特色。堵路移车可提供两种方式的挪车:第一种是车被堵的情况,只需输入对方车牌号,即可拨打车主电话,通知其挪车;第二种是平台用户通过个人中心绑定车辆,生成专属挪车码,自助打印放置车前,其他车主只需通过微信扫一扫即可联系到该车车主,非常快捷。双方通话都是基于隐私通话平台,不会显示对方真实电话号码,确保隐私不会泄露,并且每一个挪车电话平台都会录音,在用户受到恶意骚扰或恶意挪车时,平台可提供录音作为证据,维护车主合法权益。据了解,该功能为淄博市公安局原创也是全国首创功能设计。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不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在推出“就近办、一次办”等便民利民措施后,根据市民需求,大胆创新,推出了“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明、律师查询人口信息”三大证明的网上开具,将群众必须到派出所办理的业务搬到了网上,实现了“掌上办、马上办”。淄博市公安局此次将实体身份证件转化为电子证件,有效解决了市民在未带身份证的情况下急需办理各类业务的问题。目前,淄博市公安局与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打造了全国首创的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应用体系,市民可在全市各区县11个行政服务中心办理6000余项行政审批业务及其他亮证功能淄博市公安局还与淄博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推出寄递物流亮证功能,市民在全市40余家寄递物流企业寄发快递、信件时可直接使用,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民服务。 

市民可通过平台办理的业务及享受的服务。

  淄博微信110报警以广大微信用户为载体,采用LBS位置、手机摄像头、语音识别、人脸识别、车牌识别、音视频共享等现代化科技技术,能够实时获取报警人实时地理位置信息、案发现场音视频资料,实现精准研判、精准指挥和精准处警,是传统电话报警的有力补充,也是传统电话报警的强力辅助。与传统电话报警相比,微信110报警使用方便、公安机关易于推广,淄博微信110报警无需下载、安装、留存,可扫码直接打开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淄博微信110”直接打开。使用微信110报警,公安机关便于固定现场证据,利于案事件的后续侦破处理工作,语言障碍人士通过“视频报警”中的视频和文字与110接警员进行报警和沟通,解决语言障碍人士报警困难的问题。使用微信110报警可以更好地帮助不熟悉地理位置的报警群众,便于快速精准出警,出警民警通过微信报警定位,可以实时查看报警人准确位置,快速找到报警人。 

  下一步,淄博市公安局将不断丰富淄博微警务平台功能,加强应用创新,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本着“应上尽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公安业务迁移到网上办理,为打造“淄博效率”、跑出“淄博速度”、叫响“淄博服务”提供强大助力,确保市民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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