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15 15:27:00
发布会现场。
张店区副区长张延峰将山东省第一张使用电子身份证开具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给市民。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15日讯(记者 李庆宇)5月1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组织召开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新闻发布会。鲁中网记者从会议获悉,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将“电子身份证”正式应用于政务服务领域,让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认定“电子身份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实体身份证,首批将市场准入、商事登记、人社、医保等10个政务服务领域的4067项事项纳入“电子身份证”应用试点。
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是落实淄博市“一号改革工程”的率先举措。发布会上,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桂君介绍了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电子身份证”的必要性、基本应用场景以及成效。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继推出了包括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行业综合许可“一证化”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举措,通过工作人员在前期流程再造上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方便了市民,提高了审批服务质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大厅内展示的电子身份证开具方法。
市民孔女士用电子身份证办理了个人营业执照。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此时有不少市民正在这里办理业务,记者注意到,有一部分市民已经开始使用电子身份证。“好方便啊,原以为没带身份证肯定要再跑一趟了,没想到现在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真是省时省力又省心。”正在市场准入窗口办理帮同事办理执业护士注册手续的刘女士说。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有近7000项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的事项,为解决市民忘带身份证的问题,深挖“一次办好”改革潜力,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省率先将“电子身份证”正式应用于政务服务领域,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认定“电子身份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实体身份证,首批将市场准入、商事登记、人社、医保、不动产、税务、公积金等10个政务服务领域的4067项事项纳入“电子身份证”应用试点,其中市级事项229项,区(县)级事项3687项,进一步减证件、减材料,让“一次办好”更好办。
市民使用电子身份证自助办理业务。
不少市民已经开始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业务。
目前“电子身份证”可应用于三种办事场景:对于需要核验身份证原件的事项,市民可通过“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本人的“电子身份证”,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认定“电子身份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实体身份证,市民只需出示“电子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对于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事项,市民只需出具“电子身份证”数字码,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该数字码登录相关网页自行打印“电子身份证”信息,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将视该信息等同于实体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再提供实体身份证复印件;对于需录入个人身份信息的办理事项,市民只需出示“电子身份证”上的二维码,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即可直接将办事群众的身份信息导入后台业务办理系统,无需人工录入,大幅缩减办理时间。同时,在登录自助服务设备办理相关业务时,市民也可通过扫描本人“电子身份证”上的二维码,自动登录自助服务设备并同步核验身份证信息,无需重复录入身份信息或核验实体身份证。
“通过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为企业群众提供最贴心、最便利的服务,是我们审批服务人的初心和使命。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方便的是群众,背后蕴含的是我们工作人员在前期流程再造上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方位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等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努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秒批秒办’,让企业群众真正享受到‘一次办好’带来的便捷和实惠!”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桂君介绍说。
淄博市政务服务首批应用“电子身份证”事项清单(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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