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28 18:32:00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28日讯(记者 孙丰鸣)今日,记者从临淄区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日前,临淄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安全监督站安监员郭聿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郭聿涛在担任临淄区原建筑工程管理局安全监督站安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建筑施工队伍负责人送的好处费共计2.45万元。2020年5月,朱台镇党委给予郭聿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稷下街道闫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闫荣全违规安排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稷下街道闫家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8万余元。闫荣全身为时任闫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稷下街道党工委给予闫荣全党内警告处分。
3.凤凰镇天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青擅自使用村集体资金发放值班补助问题。2018年3月,常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村民值班补助0.8万元,将其中0.6万元用于向村委班子成员违规发放值班补助。2020年5月,凤凰镇党委给予常青党内警告处分。
最新新闻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鲁中网微信(lznewscn)
新闻热线0533-5355377,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