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0-23 08:58: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0月22日讯(记者 刘文思) 近日,《淄博市劳务派遣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公布,劳务派遣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申请以劳务派遣企业为单位集中进行现场申报。
《办法》明确,劳务派遣企业2019年11月21日(含)之后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在本企业或派遣至淄博市其他用工单位全日制工作,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在淄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就业登记,且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为企业的均须在淄缴纳税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生活补贴(含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助、亲情引才奖励。劳务派遣企业可享受企业吸纳驻淄高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资金支持。
申请方式上,劳务派遣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各项补贴须以劳务派遣企业为单位集中进行申请,用工单位配合提供申请材料。劳务派遣企业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申请以劳务派遣企业为单位集中进行现场申报,每月1-11日,区县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市就业服务中心分别集中受理、现场予以审核。补贴资金于次月20日前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发放到位。
劳务派遣企业要实事求是提供申领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骗取的补贴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高校毕业生,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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