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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拟改造提升46处农贸市场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2-02 08:48:0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2月1日讯(记者 刘文思)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淄博市46处拟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名单。

  记者在拟改造提升名单中看到,涉及张店区9家农贸市场,包括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博发水果批发市场(一期)、潘成粮油市场、丽景苑农贸市场、金乔农贸市场、金塔农贸市场、城中农贸市场、石村农贸市场和九级农贸市场。

  届时,通过改造提升现有城区农贸市场,改变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等现象,逐步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实现城区农贸市场趋于形象统一化、环境整洁化、布局合理化、功能完善化。在改造提升的同时,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机制。

  在改造类别上,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改造成为农副产品超市。对于市场基础条件较好且市场开办方有改造意愿的农贸市场,转换经营模式,进行改造与管理。改造后的农副产品超市由企业自主开展经营,对全场商品交易活动负全部责任。

  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直接升级改造。保持农贸市场经营模式不变,对农贸市场布局(改造设计)、墙面、地面、天棚、消防、上下水、供电、照明、厕所、通风、经营档口(操作台、柜台、货柜、电子秤)、检验检测、中央空调等基础设施及经营设施进行改造,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改造后的市场布局合理、采光充足,场内无明显异味,地面清洁无水无垃圾,市场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严格保障。

  批发市场直接升级改造。保持批发市场经营模式不变,对批发市场总体布局,市场装修,消防、供电照明、排水排污、通风、卫生、经营、计量器具、检测、安全监控等设施设备,证照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准入管理、价格管理、消费维权管理、诚信经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进行总体整改提升。改造后的批发市场应布局合理、整洁有序、环境美观、管理规范。

  《方案》公示期限截至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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