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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6月1日起实施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5-19 18:39:29


  5月1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淄博市实施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新闻通气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5月19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罗苓秋 杜立谦)5月1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淄博市实施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新闻通气会,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2021年6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等三大类12项便利措施实施。其中,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在淄博试点。

  今年以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此次改革,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包括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

  此次12项新措施,共分三大类12项:

  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

  二是进一步推行定制化服务,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驾车出行、退役军人就业从业,保障更多群体共享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推进网上服务“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优化群众交管线上服务体验。

  该12项新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中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电子通行码”措施,将自6月1日起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明年全面推行。

  记者了解到,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淄博公安交警部门承担了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的试点任务,该措施实施后,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此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在淄博落地后,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部署要求,淄博公安交警立足淄博实际,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全市贯彻实施工作;对全市公安交警、辅警实施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进行集中培训;抽调科技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运维队伍,保障12项便利措施信息系统升级;依托“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和全市交警服务窗口,通过发放“明白纸”、设置宣传展板以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12项便利措施的广泛宣传。

  通过12项便利措施实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惠民利企、赋能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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