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21:34:03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5月24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姜倩)5月24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淄博公安交警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共7013辆,其中,旅游客运车10辆、公路客运车5辆、重型货运车2933辆、营运车3885辆、危化品运输车179辆、营转非车1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有382辆,其中,重型货运车185辆、营运车196辆、危化品运输车1辆。
曝光了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张店区S231张台线华润燃气加气站路口货运车辆通行量大,过往行人、非机动车来回穿行频繁,交通冲突点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联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规定速度通行,确保出行交通安全。
同时,曝光了全市2275家高危风险企业,其中,纳入红色监管企业141家,纳入黄色监管企业2134家。
曝光了3名终生禁驾人员,段某瑞、田某文因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王某翔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被终生禁驾。
姓名 | 驾龄 | 驾驶证号 | 准驾车型 | 禁驾原因 |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
段某瑞 | 6 | 37078119********19 | C1 | 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的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王某翔 | 11 | 37030219********14 | C1 | 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的,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的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田某文 | 8 | 37032119********33 | C1 | 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的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此外,还曝光了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1年3月27日22时,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于某驾驶鲁CM32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鲁泰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青龙山路路口右转弯时,将同向行驶的田某然驾驶、田某旭乘坐的淄博0007681号电动二轮车撞倒,造成车辆受损,田某然受伤、田某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28日2时20分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于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时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通行、驾驶机动车注意路面情况不够、未确保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直接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田某然、田某旭无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然、田某旭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二:
2021年3月7日21时37分,淄博市博山区冯某国醉酒(酒精含量为267.55ml/100mg)驾驶鲁CUR806号二轮摩托车沿博山区博山镇朱西村村里胡同由东往西行驶,当行驶至李某柱家附近时,翻入路南侧排水沟内受伤,于3月8日早晨被发现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冯某国无证醉酒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注销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行经弯道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冯延国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