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08:32:05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7月29日讯(记者 张琦)近日,淄博市人社局、淄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5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3元,比省标准高出5元,惠及淄博市64.48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本月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来,基础养老金经过7次调整,已由60元提高到155元。此次调整,淄博市在全面落实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8元的基础上,再提高5元,涨幅达9.15% ,高出省标准涨幅3.52个百分点。目前,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涨幅列全省最高,更好保障了参保老年居民的生活,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淄博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持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连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标准,让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逐年提高。同时,不断健全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不断提升自身养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