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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 302辆重点车辆一次记12分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12-29 11:34:4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28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姜倩)12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淄博公安交警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5161辆,其中,旅游客运车1辆、重型货运车2140辆、营运车2907辆、危化品运输车113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302辆,其中,重型货运车146辆、营运车153辆、危化品运输车2辆、旅游客运车1辆。

  曝光了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G308文石线桓台县三岔村路口大型货运车辆较多,人车流量大,交通组成复杂,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联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规定速度通行,确保出行交通安全。

  曝光了全市高危风险企业129家。

  曝光了1名终生禁驾人员,刘某普因醉酒后发生重大事故构罪被终生禁驾。

  此次,还曝光了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2021年7月22日5时00分,秦某祥醉酒后驾驶鲁C608HK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黄海线由西向东超速行至沂源县鲁村镇泉子官庄村路段,驶入非机动车道,与顺行的唐某恕骑行的自行车相刮撞,造成车辆受损,唐某恕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秦某祥醉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超速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直接引发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秦某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恕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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