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5-30 08:49:0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5月29日讯(记者 孙良栋 通讯员 徐海涛) 为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决策部署,繁荣活跃汽车消费市场,近日,淄博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在淄博市购买新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可在云闪付平台领取最高7000元购车消费券。
此次汽车消费季活动由淄博市政府主导,汽车零售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财政资金补贴,汽车零售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配资让利,金融机构优惠让利。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金额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6种。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50%。
活动时间自省商务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文之日起,即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依据。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依据,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依据,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旧车的时间要在活动时间内(5月22日至6月30日),以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时间为准。另外,活动期间还有新车分期手续费让利优惠、车辆保险费让利优惠等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车,取得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开票日期在活动时间范围之内;消费者在淄博购买新车保险,取得淄博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已在山东省内上牌落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在活动启动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车辆或重新开具发票的不享受活动政策。
对于消费券的领取,消费者可将身份证、淄博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税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淄博市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等材料的扫描件,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需同时提交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扫描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云闪付APP提交申请。云闪付APP资料上传用户须与车主信息一致。云闪付APP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按发放标准以银联红包形式发放消费券。红包没有消费期限,不可提现,可用于购物、餐饮、燃油、信用卡还款等各种消费。
参与活动的淄博市汽车零售企业名单,将于近日在淄博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