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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发布中小学招生意见 报名时间为7月15日前

来源:鲁中网

2022-07-14 09:02:06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7月13日讯(记者 曲心健) 7月12日,淄川区教体局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入学条件等。根据《意见》,报名时间为7月15日前,7月15日后报名的统筹安排入学。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及2021年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对象为2022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

  报名方式

  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报名方式:前期集中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摸底登记的,信息审核成功的即为报名成功。对特殊情况未网上报名的可到淄川区教体局基教科线下报名,咨询电话:0533-5130281。

  镇(开发区)学校报名方式:由各中心学校或相关区属学校制定招生简章,由各毕业学校集体登记入学信息或由监护人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特殊学生报名方式:残疾学生到区特殊教育中心预报名,由淄川区特殊学生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根据学生鉴定情况提出入学建议,安排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中心入学。其他特殊学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方案及结果公布

  依据各学校实际采取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录取等多形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方案及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方案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官网、“淄川教体”微信公众号及爱山东APP义务招生平台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家长可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招生平台查看入学审核结果。全部招生结束后,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

  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各级招生入学纪律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和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和缓学审批制度,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淄博市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2〕19号)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入学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划片区域招生,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中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在高中录取时不作为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的基数,学生本人不享受指标分配录取资格,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对弄虚作假、伪造虚假入学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出,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划片招生资格,招生结束后调剂安排入学。

  依法保障特殊儿童入学。各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有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编班,杜绝出现新的大班额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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