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2-21 14:23:06
鲁中网淄博2月21日讯(记者 孙蕊 通讯员 翟国利 高超)在2022年9月25日,崔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博山区焦化厂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叶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使崔某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崔某家人和叶某在垫付一部分医疗费后,后续治疗费用双方也无力继续支付。
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详细为崔某家人和叶某讲解救助基金政策和申请流程,并积极协助崔某家人办理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在救助办的快速审核后,及时为崔某批付3.7万余元抢救费垫付至医院账户。
近日,事故双方通过调解处理,崔某拿到了一部分赔偿款,令人感动的是崔某家人第一时间便将37000余元全额转入救助基金付款账户,还清了垫付款。崔某家人表示:“感谢咱们交警同志,我们及时的把钱还上,是为了这些钱能帮助更多的人,来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救助基金是一笔应急“救命钱”,不是无偿给予,也不是替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义务,而是为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治,当紧急情况解除或是得到赔偿后,要及时归还,只有您归还及时,救助基金才能循环利用,帮助更多需要的事故伤者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