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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忧惠民生办实事丨淄博:带押过户让不动产“动起来”

来源:博览新闻

2024-10-21 08:26:33


  多方合力托起群众安居梦

  解民忧惠民生办实事丨淄博:带押过户让不动产“动起来”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王兵 李群

  “带押过户政策真是及时雨,房贷还没完全结清,房子就能卖出过户,这项措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在张店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市民马先生一次性完成了协议签订、不动产证办理等多项手续,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马先生向记者介绍说,自己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贷款还剩10多万元没有还清,因为工作变动,想把房子卖掉,在工作地重新购置新房。“按照以往的规定,想卖房必须先还完贷款。但按照现在的政策,过户时可以将贷款转移给买受人,一步申请,撤押、过户、抵押三项业务可以一起办理,材料全部准备好后,一天内就能办结。”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存在抵押的房产可在抵押状态下直接办理产权过户,无需提前结清原贷款,即可对所有权转移和新抵押权设立进行同步办理,新贷款用于结清原贷款,银行同步申请原抵押权注销。

  这一创新举措解决了卖方筹措资金还款的难题,同时,通过嵌入四方约定和资金监管,保障了多方交易安全,实现多方共赢,加快了二手房交易进程,真正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带押过户改革实施前,已抵押的不动产办理买卖转移时,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成为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抵押房屋过户难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带押转让不动产登记业务适用情形及登记流程的通知》,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针对政策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会同相关单位针对带押过户中交易、贷款、公积金管理等关联环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简化了交易链条流程,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

  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赵杰鹏告诉记者,他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简化过户环节,降低交易风险与成本,将带押过户业务从同银行内开展扩展至不同银行间开展,提高了带押房屋的流通性,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目前,已办理该项业务50余件。“目前,我们深入探索业务场景的拓展应用,将带押过户办理范围从住宅类不动产扩展至商业、工业类不动产,逐步实现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的全覆盖。”赵杰鹏说。

  我市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策引导,不断探索业务改革创新。“我们制定了专属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确保该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对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截至9月底,我们已成功办理该项业务30余笔。”一家异地城商行淄博分行客户经理介绍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带押过户”住房贷款业务的推出,不仅有效降低了存量二手房的交易风险和时间成本,还大大减轻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这一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存量二手房交易的便捷度和活跃度,满足了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我市各区县能办理带押过户服务的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有47个,已经办结102笔,涉及信贷资金5.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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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