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霸,不是山东人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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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句话说,他的思想,即便在今天,也很有借鉴意义。

  这就有点麻烦。因为一个人成就小了好办,故事就好讲——比如龅牙哥,他最主要的功绩就是成功推荐了管仲,故事比较单一,讲起来就容易些;如果一个人的成就很大,我们这些写书的就有点“老虎吃天,无从下口”。 

  从哪里讲好呢?想了半天,我觉得还是讲他很突出、但别人又不是很关注的一点:喜欢跟大老板说“不”。 

  这也是南方人的特点,说话比较直。北方人不同,尤其山东人,说话喜欢留有余地,不直说;明明早就盼着你滚蛋了,嘴上还说“要不你再住几天”? 

  这本书毕竟是叫《齐国那些事》,读者可能山东人多些。所以呢,讲讲这一点,对弥补一下山东人的性格缺陷,可能也有点好处。 

  和南方人相比,山东人恐怕敢于直接说不的情况更少,尤其在面对大老板的时候。如果想对老板说不,情况一般是这样的:“老板您果然伟大光荣正确,而且肯定一直伟大光荣正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在下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您刚才说的这个问题,换一种说法,是不是更好?” 

  老板就好奇了,“换个什么说法?”山东人就嘚嘚半天,把老板引沟里去了,最终的方案和老板的想法完全相反。当然,这也得是水平高的山东人,水平低的说不上两句,俩人就拍桌子了。 

    

  对老板——尤其是对大老板说不,风险还是很大的。但这种风险值不值得呢?这要看你要说不的这个问题本身。如果是小问题,你说不说“不”,都无关紧要;因为这个问题关系不到生死。这个时候,该退的时候就退,该给老板面子就给老板面子。否则,那就不叫执著,而叫犟驴。 

  如果是生死攸关的问题,该说不的时候,就一定要坚持。因为你不坚持,可能不仅仅影响自己的前途,公司的前途也会受到影响。你坚持了,或许未来可期;老板坚持了,那有可能公司死掉。所以,这种时候,不坚持是不对的。 

    

  管仲每一次对大老板——齐桓公说“不”,都是在面对这种关键问题的时候。如果是其他小事,管仲其实未必坚持。这就叫精明,也叫分寸。掌握不好分寸的“不”,效果往往不好。 

  我们来看一下管仲几次著名的“对大老板说不”。 

    

  第一次说“不”:先求安定 

    

  第一次说不,大概是接纳了管仲之后不久,就发生的。 

  齐桓公小白同志,其实是个比较可爱的人。这家伙胸有大志,但又显得有点不太成熟,总是急吼吼的,想趁年轻多干点大事,让那些总觉得他的王位是“捡来的”的大臣们服气。志向大,又没有多少实在手段,难免会让一些大臣瞧不起他:“我怎么说来着?这个吕小白,就是走了狗屎运,碰巧当了国君而已,没啥本事!” 

  他有个急切的心理,是证明自己能行,自己不是吃干饭的。 

  龅牙哥说过,如果目光一般般、志向一般般,靠龅牙哥一两个人,就成了;可如果目标更远大,就必须要有管仲了。齐桓公于是乐呵呵地美上了:管仲小哥,如今已经是寡人的了,寡人是不是可以一飞冲天、勇攀高峰了?于是问管仲: 

  “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 

  表面的意思是:“我想对诸侯办点事,可以吗?”至于“办的什么事”,里面就大有讲究了。齐桓公的“从事于诸侯”,指的是“推行霸道,讨伐不义”。 

  “讨伐不义”,好理解。你们这些大小诸侯,敢做不仁不义的事情,那咱们齐国就要出面,对付他,揍他!他不义,我们就要行侠仗义,这是山东人的风格。 

  “推行霸道”,有的人就不理解了。您这不是称王称霸吗?有这种想法,为了这个称霸的目的,才去行侠仗义,才去讨伐不义,这显得不厚道。嗯,不是山东人的风格。 

  诸位,那我就要费点功夫,给您说说这个“霸道”的含义。这个“霸道”,因为“春秋五霸”这一历史现象的客观存在,很难改,也没有必要改;其实最初的含义,尤其是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的时代,这个“霸道”,用“王道”来代替,似乎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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