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03-02 11:24:00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规范管理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区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已全面实现库存危险废物不超过一年的目标。
二是下发《危废仓库建设标准》,全区产废企业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实现危废暂存间规范化建设。
三是为解决企事业单位小量危废转移不及时、环境风险高的问题,帮助企事业单位联系周边区县已建成的危废收集暂存转运企业,实现产废企事业单位依法、及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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