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女性
2022-02-02 16:37:32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注重解民忧、纾民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改善人民生活。
过去一年,在教育、医疗保障、住房、基本民生等方面,有哪些暖心政策出台?一起来看——
教育更公平
1.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改善网络设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强化经费保障。中央财政2021年继续安排300亿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省级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义务教育的支持。
2.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严禁收取借读费、赞助费。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提供更多机会。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
3.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仍有困难的,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4.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
医保体系更健全
1.稳步提升跨省异地就医体验
所有统筹地区都已开通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有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22年底前覆盖所有统筹地区。
2.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
3.显著减轻群众药耗负担
42个胰岛素专项集采品种平均降价48%,人工髋关节、膝关节集采产品平均降价82%,预计惠及近1100万患者,每年减负近300亿元;前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和冠脉支架全年节省用药费用近1700亿元。
2021版药品目录品种增至2860种,74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
4.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
5.继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住房更安心
1.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2.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3.继续推进老旧小区等改造
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全国实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超过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目标任务。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燃气等老旧管线,群众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北方采暖地区建筑节能改造等作为重点内容优先列为改造内容。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
民生底线要兜牢
1.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年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这是从2005年起连续17年上调基本养老金。
2.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1年8月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这是国家连续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3.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在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困难程度逐步完善补贴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4.适度拓展低保范围
适度拓展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5.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进一步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新增纳入机制保障范围;进一步缩短补贴发放时限,在相关价格指数公布当月发放到位。
6.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推广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实现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覆盖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督促指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相关互联网网站、APP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适老版界面及APP禁止出现广告插件及诱导类按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