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2022-04-01 17:39:52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特别是涉疫情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莒南警方将依法查处。
3月29日,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抓获违法人员林某军(男,51岁,板泉镇人,现居县城某小区)。
经查,3月29日下午17时许,林某军将虚假疫情言论发布至微信群内,后被多个微信群转发传播,引发辖区居民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林某军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