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淄博集中治理住宅小区违法建设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3-31 08:00:00


  编者按:春暖花开,各种工程陆续开工,同时也是一些违法建设“冒头儿”的时候。不过,现在想偷偷搭个违建,是绝对行不通的事。淄博已经制定方案,掀起新一轮拆违风暴。

  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问题日益成为焦点。初步统计,截止到3月15日,淄博市尚未拆除治理的建成区住宅小区共有违法建设9500多处,违法建设面积65.6万平方米。其实,从去年2月份开始,淄博曾掀起过一轮“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集中清理了大量“脏、乱、差”违建,有力提升了城乡环境面貌。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为推进新型城市化开辟了新道路,为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创造了良好环境,为建设“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希望今年新一轮的拆违风暴,能让淄博的“颜值”再提高,气质再提升。

  鲁中网-鲁中晨报3月30日讯(记者 伊巍 通讯员 黄凯 高茜)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全市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突出问题,利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行动,实现“增量坚决控制、存量全面治理”。

  治理范围为全市各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住宅小区、商业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特别是张店区和高新区建成区内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要重点治理,率先突破。集中治理行动从4月1日开始,7月1日前完成。目前,各个区县都已陆续开展工作。

  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处置办法

  一、在楼顶擅自建设钢结构房屋,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影响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的,依法拆除。

  二、在楼顶擅自建设木结构房屋,依法拆除。

  三、在楼顶加建的阳光房(玻璃房),依法拆除。

  四、在楼顶加建雕塑小品、水池、亭子、花架等设施,依法拆除。

  五、在住宅小区擅自建设砖混结构房屋、钢结构房屋、阳光房、围墙外延等,依法拆除,恢复到规划设计状态。

  六、擅自建设砖结构院墙、铁艺院墙、石材院墙、木 (竹)栅栏,依法拆除,恢复到规划设计状态。

  七、擅自建设绿植围挡,距离住宅楼外墙在1米以内的,予以保留,超过1米的,予以拆除。

  八、在住宅小区一层占用公共空间擅自建设雕塑小品、水池、假山、亭子、花架等,依法拆除。

  九、擅自开挖地下室(地下车库),不符合规划条件或影响消防和结构安全的,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原状。

  十、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种庄稼的,将绿地硬化或者铺装的,依法予以拆除。由物业公司负责补种补植。

  十一、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擅自加建的砖混结构房屋,依法拆除。拆除违法建设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合法建筑的建筑结构安全的,由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或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违法建设实物的市场价值,通过聘请房产评估公司评估确定。没收违法收入由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收入与违法建设实物的市场价值相当。没收后的违法建设不予办理产权手续。

  十二、其他违法建设的情形。经规划部门认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依法处罚;经规划部门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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