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2月21日讯(记者 张琦)21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永征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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