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18 21:27: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0月18日讯(记者 张琦)10月1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唐某、张某海等十余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孙某铭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被告人张某海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被告人孙某铭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其他11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本次宣判由博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强担任审判长,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建良出庭。
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为攫取财富,长期霸占并非法控制博莱高速公路樵岭前隧道工地的弃方经营权,唐某、张某海纠集孙某铭、郇某等人,并形成了以唐某、张某海为首要分子,孙某铭、郇某为积极参与者,郭某峰、李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多名被害人先后多次采取持刀威胁、恐吓、破坏运输车辆等手段,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碎石方经营活动,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杜某等四人退出樵岭前隧道工地的弃方经营活动,对外销售碎石料至少255850元,违法所得105850元。
2018年3月18日22时许,在济南市莱芜区某公司内,被告人孙某铭持匕首随意殴打他人。经鉴定,二被害人之损伤均为轻微伤。此案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大部分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次公开宣判,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彰显了博山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决心,表明了博山法院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鲜明态度。
此次公开宣判通知区扫黑办工作人员、部分被告人家属并邀请新闻记者旁听庭审。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