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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市民因尾款与婚纱馆起纠纷 4000余元钱款无法退回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23 20:14:00


米澜婚纱礼服馆。

王女士与礼服馆签订的订单合同。

  鲁中网·海报新闻1023日讯(记者 崔中英)日前,淄博市民王女士在西班牙风情街的米澜婚纱礼服馆,花费4000余元预订了结婚当天的礼服,结婚前一天取礼服时,却被告知还需交尾款,于是选择了其他婚纱店。当她后续与该店沟通时,该店却不予退还之前的钱款。该礼服馆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王女士交的是定金,订单合同上列的非常清楚,并且王女士也已同意并签字。 

  日前,淄博市民王女士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201810月份米澜婚纱礼服馆做活动,交1000元定金2019年即可享受不涨价租赁礼服的优惠,她当年1031日交纳定金1000元。 

  今年2月,王女士来到该店挑选试穿后,决定在此租赁礼服。随后工作人员为王女士算出总价为9160元,夫妻二人认为价格有些高。“工作人员听到后在纸上给我们算打折的价格,折后价格是4580元。我们觉得价格合适,当时直接把剩下的3580交齐了。”王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仅口头告知,她也没再仔细看订单合同的内容与金额,直接签字。 

  今年629日,王女士在结婚前一天到该店取礼服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还需再补齐尾款4580元,才可以取走礼服。“婚礼之前我们还去过几次,包括试伴娘服、试妆,工作人员从未提过尾款,却在结婚前一天告诉我们需要再交尾款。”王女士告诉记者,举行婚礼前一天遭遇这件事让她有些措手不及,也让她有些气愤。婚礼当天,王女士并未交尾款使用该店礼服、化妆师,而是找了其他的礼服馆。“如今,合同内容与当时工作人员口头表述不符,我们也没有证据,米澜婚纱礼服馆以我们单方面违约为由,不给退钱。”王女士说。 

  鲁中网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订单合同上看,这份订单包含三件礼服、伴娘服伴郎服各6件以及化妆师和助理等。记者在贵宾须知内发现,第5条内容为:顾客签订本合同后要求终止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第8条为:公道往来,本店无任何口头承诺,如遇争议,一切以合同所载事实为准。而在贵宾须知下面,该订单总金额为9160元,王女士已分别支付1000元和3580元,并在以上内容已阅知,顾客签字一栏签署姓名。 

  随后,记者采访到米澜婚纱礼服馆负责人,她告诉记者,王女士婚礼当天跟妆的化妆师费用已达3280元,而王女士前期仅交纳的4580元,并且订单合同上的各项价格写得非常明确,4580元并不是总金额,王女士也已同意并签字。该负责人表示,中途曾与王女士协商多次,但王女士并未出面解决。 

  对于王女士4000余元定金至今未退还一事,该负责人说:“这是王女士单方面违约,即使婚礼当天他她没有用我们的礼服与化妆师,但是这些被她预定了,无法再出租,这些损失都由我们承担,我们的损失比王女士更多,如顾客有问题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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