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24 09:59:00
住户被行政拘留。
鲁中网·海报新闻10月24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媛媛 宫席)10月12日晚,在淄博市张店区齐泰花园11号楼2单元楼宇内,由于一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火灾,造成相邻的三辆自行车烧坏、楼宇墙面熏黑,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万元,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鲁中网记者了解到,这是淄博市首次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火灾发生后,张店消防大队会同辖区科苑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楼宇内住户田某违规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充电过程中引发了电气故障造成火灾。违法行为人田某因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决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淄博市首次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针对电动车火灾,消防部门还专门做过电动车火灾实验。在一座废弃的居民楼一楼楼道,停放好3辆电动车。在给电动车充电过程中,模拟电气故障,其中一辆电动车的充电装置开始冒出火星,随着“啪”一声响,很快燃起明火。刚冒出的明火火焰温度达126℃,此时产生的烟气温度为43℃。
1分44秒后,火焰开始腾起,温度达到284℃,烟气蹿到二楼,温度达到81℃。4分29秒后,起火电动车基本被火焰吞噬,且倒在旁边另一辆电动车上,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此时火焰温度升至658.8℃,烟气温度已达200℃,楼道内弥漫的浓烟伸手不见五指。
约7分钟后,三辆电动车全部呈猛烈燃烧状态,火焰温度达到了1105.9℃,而烟气温度则达到了500℃。由上述实验可知,电动车火灾产生到发展速度非常快,而且会产生大量烟气,烟气也成了电动车火灾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淄博消防温馨提示:
1、避免使用劣质充电器和电池,最好是原车原配,并及时更换受损的电池。
2、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和电路插接点,防止因接触不良引起接触打火,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事故。
3、避免电动车长时间过充电,充电时间在6-8小时为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4、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避免因电机进水而造成充电时短路着火。
5、要定期给电动车维修保养,不要擅自改装电动车。
6、不要擅自在楼梯间、过道乱停乱放电动车;严禁电动车停放在居民小区的建筑单元门厅、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充电;切记不要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7、当小区内有电动车消防隐患时,市民可以自行消除,或提醒邻居、协调物业,或拨打火灾隐患投诉电话96119向消防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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