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2-03 17:15:00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争当普法先锋”宪法日宣传活动。
鲁中网·海报新闻12月3日讯(记者 张琦)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12月1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争当普法先锋”宪法日宣传活动。
淄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恩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勋,淄博盈科律师事务所、市爱蓝青少年普法服务中心的普法志愿者,以及重庆路小学、张店七中、市技师学院的师生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与会领导、普法志愿者、同学们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参观。
普法志愿者现场讲解宪法和法律知识。
宪法日宣传活动中,与会领导为普法志愿者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法治教育手册。刘恩泉在致辞中讲到,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而举行此次活动,就是希望普法志愿者们,带头学法,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争当普法先锋,带动更多同学尊法、学法、守法、护法。
会后,与会领导、普法志愿者、同学们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市检察院检察官与中学生普法志愿者还现场讲解了宪法和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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