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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禁超35% 市民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1-30 15:42: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月3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刘刚)30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书》,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提醒告诫。记者了解到,淄博市防疫用品与生活必须品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超出的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市民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健康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要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紧缺商品因成本增加确需涨价的,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超出的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农贸市场管理方面全市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出售、购买、利用、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禁止野生动物进入市场经营,特别是贩卖蝙蝠、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餐饮店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开办者责任,并会同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行政执法、场所消毒及疫情监测工作。暂停农村大集和农村集贸市场。 

  针对疫情防控所需的抗病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严格杜绝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相关经营单位要做好短缺药品、防护用品清单管理,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及防护用品物资供应要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监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强化社会责任感,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各级市场监管机关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疫情时期的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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