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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取证定责在线调解答疑 张店交警推行交通事故远程处置“不接触”办案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3-03 09:58:00


  鲁中网·海报新闻3月3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杨丽 毕文卿)为深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全力破解疫情防控期间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难题,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强化科技攻关,打造集短信提示、视频取证定责、远程询问、视频调解、“不接触”送达等功能于一体的交通事故远程处置平台,推出交通事故处理远程处置工作法。2月29日,远程处置平台全面启动运行,已远程处理车损事故21起,受到办案民警及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交警推送短信 指引在线处理 

  对于“人无伤、车可移”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张店交警大队通过短信提示平台及时给报警人推送短信,指引报警人固定证据立即撤离现场。随后事故双方可通过自行协商或登录“交管12123”APP、微信平台线上视频等方式,在事故处理民警的指引下在线处理。 

  张店交警大队升级图侦工作室的功能,依托微信公众号,建立交通事故远程处置中心,针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不同情况,实现“不接触”办案,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跑腿和人员聚集等现象的发生。 

  视频取证定责 远程询问笔录 

  接警员通过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短信的同时,同步将警情推送至远程处置中心。中心民警与报警人视频连线,民警通过视频指引取证,引导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线上定责,及时推送给当事人和保险公司。 

  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伤亡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无法进行现场询问的,或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触”办案的,被询问人只需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就可实现与办案民警视频连线,完成整个询问笔录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在线调解答疑 文书“不接触”送达 

  群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疑问以及损害赔偿的调解,由民警远程视频受理,即时答复当事人疑问,在线组织调解。同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案件编号查询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对于办案过程中法律文书的送达,民警提前与当事人通过电话或微信沟通,采用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不接触”办案。 

  降低疫情风险 提升处置效率 

  2月29日,张店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远程处置平台全面启动运行,已远程处理车损事故21起、远程制作询问笔录5次、发送引导提示短信35次。 

  从运行情况看,财产损失事故现场处置时间由原来的30至40分钟,缩减到10分钟左右。民警、保险公司勘查员均不需要到达现场,既节约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实现了“不接触”办案、降低了疫情风险,受到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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