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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物时自行车被盗 张店公安接警当天破案追回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3-17 16:30:00


  鲁中网·海报新闻3月17日讯(记者 李庆宇 见习记者 赵真艺 通讯员 李露3月11日10时许,张店公安分局杏园派出所接到辖区夏女士报警称,自己在某超市购物期间自行车被盗,民警随即展开调查,于当天17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目前刘某某因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11日10时许,张店公安分局杏园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夏女士报警称,自己骑着自行车到超市购物,考虑到现在疫情期间到超市购物的人不多,再加上自己很快就出来,便没有给车子上锁。可当夏女士购物完毕出门一看,自行车不翼而飞,悔不当初的她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杏园派出所联合综合研判中心民警迅速展开工作。通过查看超市周边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一名男子走到超市门口突然停了下来,盯着自行车看了一段时间,然后趁人不备骑上车子离开了现场。根据监控上男子的体貌特征,民警在辖区展开走访摸排。 

  当天17时许,民警在湖田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一门头房处发现了男子的踪迹,立即上前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对自己的偷车行为供认不讳。经查,男子刘某某,48岁,东阿县人。据刘某某交代,11日上午他本想去超市买东西,可是到了超市门口,偶然发现一辆自行车未上锁。考虑到自己在劳务市场务工没有代步工具,刘某某“计上心来”,放弃了购物的打算,骑上车子逃离了现场。只是没想到自己偷来的车子还没有派上用场,就被民警抓获归案。 

  目前,刘某某因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被盗自行车也在刘某某住处被查获,现已返还受害人。 

  民警提醒: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外出的人逐步增多。广大市民在外出购物、到公园等公共场所游玩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停车落锁,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另外,一旦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警方第一时间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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