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20-04-23 08:55:00
鲁中晨报-鲁中网4月22日讯(记者 张培)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将对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拖车基价将确定上调。
目前,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高速集团的客服人员介绍,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分为拖车、吊车、驳运等7个类别,目前对于常见的一类车(小型客车)拖车10公里以内按照车型最低260元/次。从今年5月1日起根据新标准,拖车基价进行了上调,一类车(小型客车)拖行10公里以内收费350元,每增加一公里收费10元。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
此外,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如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自身原因又不需救援的,按拖车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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