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4-27 20:51:00
鲁中网·海报新闻4月27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红 赵颖慧)近日,一辆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因未携带许可证、违反许可事项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被张店警方依法查处。目前,张店警方已对涉案单位依法给予行政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负责人林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23日,张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会同淄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在临检时发现一辆剧毒化学品运输车未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随后,湖田所民警依法将负责人林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又发现负责人林某违反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所载明的运输许可事项,擅自更换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所载明的押运人员,私自安排王某作为押运员运输危险物质。目前,张店警方已对涉案单位依法给予行政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负责人林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运载剧毒化学品车辆要严格遵守运输要求,涉剧毒、易制爆、民爆物资等危险品运输车辆都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的详细备案,驾驶员须携带许可证,并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所载明的运输许可事项配备押运员,严格按照指定路线、时间通行。安全重于泰山,切莫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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