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02 17:43: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2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桂林 赵新鑫)6月1日下午,高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开庭审理了13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庭宣判,13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这是高青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以来对集中开庭审理的首次尝试。
此次集中审理,不再进行传统刑事庭审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而是在听取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确认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真实性、听取各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保证今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13起危险驾驶案件,属轻微刑事案件中的高发案件。此次审理是高青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来,较大规模的一次集中审理,也是一次有益尝试。在今后的工作中,高青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探索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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