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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高职、中职毕业生淄博就业享多项政策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20-06-23 08:51:00


  发放生活补贴 创业有资金扶持

  鲁中晨报-鲁中网6月22日讯(记者 刘文思) 一年一度大学生毕业季来临,淄博市大学生就业有关政策备受关注。近日,淄博公布大学生就业政策,记者梳理看到,大专生相关政策共涉及多项内容,高职、中职相关政策涉及两方面政策。

  大专生相关政策

  生活补贴

  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咨询电话:市就业服务中心 3170598)。

  住房政策

  可申请淄博市租赁型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最高60平米,租赁享受市场价5-8折(咨询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房服务科 2178137)。

  创业扶持

  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对5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重点支持。首次领取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给予小微企业1.2万元或个体工商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个岗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小微企业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标准,个体工商户按照每年2500元的标准,给予2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咨询电话:市就业服务中心 3186110)。

  金融支持

  实行贷款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大学生创办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3176956)。

  服务机制

  就业服务一站式受理机制,对意向来淄博市就业的大学生和有人才需求的企业跟踪服务,精准推送招聘岗位和大学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实行“无形认证”发放,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受理答复有关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人才成长全程服务机制,对申报人才工程、人才创新创业实行全程指导,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人才工作科 318011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外来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 2769860)。

  鼓励“专升本”,新获得全日制本科学位学历的,可享受学士本科生相关政策待遇。

  高职、中职相关政策

  待遇保障

  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按照学士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咨询电话:市就业服务中心 3170598)。

  服务机制

  就业服务一站式受理机制,对意向来淄博市就业的毕业生和有人才需求的企业跟踪服务,精准推送招聘岗位和毕业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无形认证”发放,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受理答复有关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人才成长全程服务机制,对申报人才工程、人才创新创业实行全程指导,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人才工作科 318011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外来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 276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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