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

鲁中网

沂源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23 12:15: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23日讯(记者 孙丰鸣)近日,记者从沂源县纪委监委获悉,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日前,沂源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3起典型问题是: 

  燕崖镇南安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耿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耿峰在负责村文化广场工程结算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审计,依据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工程结算书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事后收受其给予的感谢费。耿峰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耿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燕崖镇党委给予耿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历山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杨友强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3月,杨友强驾驶公车接送孩子,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历山街道党工委给予杨友强党内警告处分。 

  沂源二中校长张国宝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8年7月15日至20日,张国宝组织本单位部分教职工前往东北师范大学参加暑期培训。7月18日,部分参训教职工在结束上午的集体学习后,旷课并跟随当地旅行团,自费前往长白山景区旅游,张国宝未制止且本人参加旅游,造成不良影响,张国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县纪委给予张国宝党内警告处分。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鲁中网微信二维码

最新新闻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鲁中网微信(lznewscn

新闻热线0533-5355377,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