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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18条实施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20-06-29 08:30:00


  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 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

  鲁中晨报-鲁中网6月28日讯(记者 刘文思)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公布,18条意见涉及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以及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三方面内容。

  《意见》明确,集成实体窗口服务,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9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施“一业一证”改革,6月底前推出便利店、餐饮等10个行业综合许可证。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按照省部署开展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企业的简易注销工作,压缩公告时间。

  《意见》明确,分类优化财产登记,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办结、同窗出证”的运行模式,推进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一窗办理”,实现企业办事“只需进一个门、在同一窗口、交一套材料,用一个环节,跑一次路”。对接省“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2020年6月底,实现转移登记等15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上线;8月底前,48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全部网上办理。

  在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上,强化企业贷款支持。加大对银行机构的考核激励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凡列入无还本续贷名单的企业,银行根据企业申请在其贷款到期前1个月进行调查评审。银行不得因无还本续贷下调企业贷款分类等级。企业融资时以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承包经营权、股权、动产等作为抵质押物,银行不得拒绝。缩短信贷审批时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平均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申请材料不超过10件、办理时间不超过11个工作日。按季监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对明显高于同类机构同类产品平均利率的银行进行窗口指导,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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